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二十二条公安大学各专业招生,未合并本科招生批次的省(区、市)实行第一批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在合并本科招生批次的省(区、市),实行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
公安专业的招生是提前安排的。未被录取的考生将不会被后续批次的其他高校录取。
法律专业的录取安排在第一批本科课程中;已合并本科分批录取的省(区、市)安排分批招生。
第二十三条公安大学应当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对本科招生的档案调整要求,确定档案调整比例。自愿有序归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调整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自愿平行归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归档调整比例为100%。
第二十四条公安大学对进入档案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定,按照考生备案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和确定专业。在确定专业时没有专业年级差异。对于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要求的考生,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学校将进行调整并录取他们;如果你不服从专业调整,你将被解雇。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聘予以批准。志愿者招募规则和专业确定方法符合前款规定。参加志愿录取的考生应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资格条件,并通过政治调查、面试、体检和体质评价结论。
第二十五条公安大学招生确定专业时,考生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的排名规则为:
(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市)依次比较文史专业考生的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成绩,依次比较理工科考生的数学、语文、理科、外语成绩。
(2) 在实施“3+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三门选修科目成绩之和、单门科目三门选修科目的最高成绩,然后依次比较三个选定受试者在单个受试者中的第二高分。
(3) 在实施“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中,考生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成绩、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成绩之和,依次比较连任科目中单个科目的最高分数和连任科目中单个科目的第二高分数。
第二十六条公安大学在移交档案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奖励予以认可。但是,如果同一候选人有多个保单加分,则只取最高的一个,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含20分)。奖金发放后,学校将根据申请分数予以录取。
第二十七条报考涉外警察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天津、河北、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西、四川等九个省(自治区、市)外语单科总分的80%以上(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其他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外语成绩必须达到一门外语学科总分的70%以上;报考国家特殊项目涉外警察专业的考生的外语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外语科目总分的70%或以上。
第二十八条公安大学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规则为: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应当执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学校规定的选修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专业志愿者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排队报名”的招生规则。
第二十九条公安大学招生采用计算机在线远程招生。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寄出。录取名单在学校指定的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