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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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戏剧艺术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二十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学院各省的具体招生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机关的公告为准。

第二十一条考生入学时,文化类课程的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高职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录取时,除北京、山东省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省级招生办公室按照当地备案政策和备案规则统一备案后,学院将根据已报考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综合考虑品德、智力、体育等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北京市招生采用“统一考试+学历考试资格考试”的录取办法。在通过历史政治学科水平考试的基础上,文化课的成绩由语文、数学和外语的统一高考成绩组成。北京市招生办公室根据报名政策和规定统一报名后,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学院根据报名者的艺术“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戏剧表演专业(戏剧舞蹈技术)根据专业“学校考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通过学院“校试”的考生将根据其专业“校考”成绩优先录取其他专业。如果录取不全,通过其他本科院校同一专业“学校考试”的考生,将根据高考文化课程的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四条山东省招生时,省级招生办公室根据当地招生政策和招生规则统一报名后,学院将根据报名考生的专业“学校考试”成绩,由高分向低分录取曲艺表演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中国舞蹈)、国际标准舞蹈和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根据报考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由学院录取。其他专业将根据高考文化课程的分数从高到低,综合衡量和选择最佳人选,考虑道德、智力、体育等方面。

第二十五条学院招收考生时,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自愿顺序不得超过120%,平行自愿顺序不得超出105%。

第二十六条根据有关政策享受文化课加分的考生,由学院认定。

第二十七条在第一次志愿招生未满时,学院接受第二次志愿考生。除戏剧表演(戏剧舞蹈技术)和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外,北京市其他专业还从第一志愿中获得了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考试的合格成绩。

第二十八条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应当严格按照《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还需要进行体检。那些不符合条件或被发现有欺诈行为的人将被取消资格。

第二十九条上述规定与考生所在省录取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地备案或录取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