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郑州医药卫生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九条招生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生和监督”的规定进行。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远程网上录取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文件调整、文件阅读、审核、预录、文件撤回等环节,确保考生电子文件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承认加分政策,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同等条件减分、备案、优先招生。
第二十一条对进入档案馆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志愿者的顺序,录取由高分到低分。如果候选人的第一个专业志愿者未被录取,则依次考虑其他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按汉语、数学和外语的顺序录取;当考生未能在所有专业注册时,如果他们服从调职,他们可以调到其他专业。如果他们不同意专业调动,他们将得到退款。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医学和制药专业仅限于色盲、色弱和听力障碍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新生报考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对未通过复审的学生进行处理。任何弄虚作假的人都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被录取的新生应当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名的考生应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同意未按时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