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一般类别(历史、物理)、艺术和体育类别(包括艺术和体育)分类录取。
在广东省申请大专院校和专业时,高考总分中包含的三个普通高中学术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三个普通高中学术水平资格考试科目必须通过。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在实施平行志愿申报的省(区、市),学校可以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申报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的微调方案和档案调整比例。
第二十条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档案升级要求的,按照考生成绩、专业志愿者、学校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对普通专业(历史专业、物理专业)进行评分时,毕业后按各省(区、市)备案规定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考生按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首先安排排名高的候选人的第一位专业志愿者。如果专业已满,则逐个检查学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者。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体育艺术专业统一考试专业定级时,毕业后按照各省(区、市)备案规定,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以备案总分第一的考生为准,然后登记在备案总分中排名最后的候选人。总分相同的考生将根据其排名被录取。当考生排名相同时,优先考虑学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没有综合投资总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招生规则是:在文化技术学科网上双倍分数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技术学科由高到低进行招生,直至名额满为止。具有相同技术科目的考生将根据其文化分数予以录取;当候选人具有相同的文化时,学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候选人将优先考虑。
第二十三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全部不被录取,如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调到同一高校专业组中有空缺的专业,并符合相关专业的要求;不服从调动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第二十四条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的考生需认真报名。
第二十五条奖励积分或优惠待遇的准入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