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燕京理工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1) 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取得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2) 我们学校的所有专业都没有自愿毕业。根据省市招生政策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档案调整比例,按照“专业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3) 所有专业的男女比例都没有限制,公共外语课程只提供英语。
(4) 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分数增减政策。
(5) 艺术专业招生原则。
1、按省联考(统一)成绩录取的专业:学生需参加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文化类课程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成绩需达到全省相应批次和学科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并符合全省相关招生要求。我们学校承认各省的备案规则,在各省的备案范围内,根据他们的专业成绩录取他们。
2、根据学校考试成绩录取的专业:您需要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果我校不在生源省组织学校考试,您将认可其他本科院校同一专业学校考试的合格成绩),文化课程成绩达到全省相应批次和学科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符合全省相关招生要求,并在全省备案范围内,根据艺术专业学校考试成绩(不分文理),从高到低,录取最好的学生;在其他本科院校使用同一专业的考试成绩时,学生将根据文化课程的成绩录取。
3、招生计划满分时,如果专业成绩平分,依次比较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和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4、招生计划未完成时,优先按省级同类专业联合(统一)考试成绩录取;如果该计划未完成,将认可其他本科院校同一专业的学校考试合格成绩,并根据文化课程的成绩录取;我们学校承认各省的优惠加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对艺术类考生的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按当地招生政策执行。
(6) 体育专业招生原则。
学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需达到全省相应批次、学科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并符合全省相关招生要求。我校承认省级备案规则,在各省备案范围内,学生将根据其专业成绩被录取。当计划满分时,如果专业成绩平分,则依次比较考生的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进行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对体育考生招生规则另有规定的,按当地招生政策执行。
(7) 普通专业招生原则。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学校”为单位,凡进入各专业年级的考生,除非因体检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否则可予以录取。
在其他尚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志愿填报模式以“学院”为单位,每个专业的录取都是基于“自愿优先”的原则,符合考生首次志愿填报的专业。
(8) 2022年,我校在河北省的相应招生条件将按照《2022年河北省高校相应招生通则》的规定执行。
(9) 我们学校不单独招收具有特殊技能的学生。具有特殊技能的候选人将在同等条件下首先被录取。
(10)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