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学生将按照一般类别(历史/文科、物理/科学)、艺术和体育(包括音乐、艺术、舞蹈、广播电视导演和体育)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招生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申请广东省高校本科专业时,高考总分中的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修科目必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在实施平行志愿申报的省(区、市),学校可以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申报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的微调方案和档案调整比例。
第二十条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档案升级要求的,按照考生成绩、专业志愿者、学校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对通识(历史/文科、物理/理科)专业进行评分时,毕业后按各省(区、市)备案规定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考生按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首先安排排名高的候选人的第一位专业志愿者。如果专业已满,则逐个检查学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者。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当候选人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如果候选人所在省(区、市)有候选人排名,则按候选人排名由高到低录取。在排名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或在主要相关科目中得分较高的候选人。考生所在省(区、市)如无排名,将按统一考试科目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如果统一考试科目的总分仍然相同,则将按照单科的顺序以及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单项科目的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第二十二条体育与艺术统一考试专业定级时,按照各省(区、市)备案规定,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广东省报考我校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录取总分排名第一的考生,然后再录取总分排名第二的考生。总分相同的考生将根据其排名被录取。当考生排名相同时,优先考虑学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报考我校的非广东省考生将根据其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筛选。体育专业综合成绩=技术科目统一考试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艺术统考综合得分=(技术统考得分÷技术统考总分)×50+(文化得分÷文化总分)×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工科、语文、数学、外语统一考试的顺序和同一科目的高分进行排名,排名最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广东省广播与主持艺术专业采用校际联考的成绩,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选出最佳人选。综合得分=(技术学科校际联考得分÷100)×50+(文化得分÷文化总分)×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工科、语文、数学、外语校际联考的顺序对同一科目成绩最高的考生进行排名,成绩最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在实行高校专业群招生模式的省份,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全部不被录取,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调到同一学院的专业群,计划有空缺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人员;在不实行高校专业群招生模式的省份,考生的总分将由高到低调整为计划有空缺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不服从调动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第二十四条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的考生需认真报名。我校在航海技术、海洋工程和海洋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第二十五条奖励积分或优惠待遇的准入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海南、山东、广东、河北、湖北、湖南、江苏、辽宁、福建、重庆等地高校的选拔条件,按照公布的选拔条件执行,招生原则按照学校所在地省(市)公布的方案及相关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