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昌理工学院招生细则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南昌理工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学校教材、高校招生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个.学校全名:南昌理工学院
2个.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2795
3个.学校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4个.校级:普通本科、一般专家
5个.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901号
6个.上级机关:江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有招生咨询委员会、招生领导小组、招生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学校招生政策,招生工作建议,并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学校设招生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综合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计划管理招生中心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 加强对招聘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候选人、父母、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每年制定全国各省(自治区)生源和社会需求状况、市政府)副专业计划。在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为学校计划预留的少量资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额的1%,规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生源不均衡问题,预订计划主要用于大量学生、优质省(区)、直辖市),和延期入学。
第八条 教育部批准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分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示,同时,学校还通过学校招生网、招生简章等公示方式。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按省(自治区)组织、直辖市)申请人来源,省际(自治区)内、直辖市)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根据各专业的申请情况,为了更好的满足考生的职业意愿,经济来源省(自治区)、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可适当调整。
第四章招生对象与培养目标
第十条 学校招收当年普通高考国内报考生、以前的高中毕业生。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注重培养良好的思维,基本事实,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人格健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振兴国家、繁荣的国家、社会发展服务。
第十一条 学校招收境外留学生。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市、区)招生监督”录取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公平、只是、开放原则,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首选。
第十三条 文理科录取原则
考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专业录取不分档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无法满足职业愿望的候选人,受监管,然后学校会转到空缺的专业,如果不服从调整,可以用作退档处理;生源不足时在线招募志愿者。非平行志愿省市,实行自愿优先原则。即先录取首选考生,如果第一次选择不满意,然后从第二选择候选人,等等。
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相关政策法规,如果没有相关规定,文科科目顺序是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高职(大专)排序时技术类】。即总分相同,先看中文;如果语言相同,外语;如果外语分数相同,看看数学;如果再次得分相同,综合的;科学科目的顺序是数学、外语、语言、综合科学【高职(大专)排序时的技术】。即总分相同,数学第一;如果数学相等,外语;如果外语分数相同,看语言,如果再次得分相同,科学综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印发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的建议函》精神,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志愿模式,内蒙古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1在按专业自愿排队入场规则录取范围内”。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专业成绩采用学生原籍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一考试(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一考试(联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份相应批次的准考成绩,遵循省招生部门的备案原则,在入档的同类专业考生中,承认以下原则:
(一)全省(江西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
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备案规则,在我校考生中备案,艺术类本科生按专业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就排序;艺术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当文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成就排序。
(二)外省(不含内蒙古)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
1个.广播电视编导学士: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50%),录取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相同的总体条件下,根据高考文化总分、语言、外语、数学成绩按顺序比较,优先录取。
2个.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按专业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根据高考文化总分、语言、外语、数学成绩按顺序比较,优先录取。
3个.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就,录取将根据统一考试的专业分数排序。
4个.省专业统一考试(联考)不涉及专业我校不组织专业考试,认可省内同类高校组织的相关专业(原则上为同一专业)的校考成绩,通过学校考试,根据高考文化总分、语言、外语、数学成绩按顺序比较,优先录取。
(三)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印发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的建议函》精神,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志愿模式,制定以下录取原则:
大学本科:美术主要的、音乐学专业认可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考试成绩,按全国艺考专业成绩排序,按《专业志愿通关》录取规则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承认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考试成绩,在即将到来的候选人中,按综合分数排序(文化课分数*60%+统考专业分数*40%),按《专业志愿通关》录取规则录取。
专家:美术种类、导演、音乐专业认可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考试成绩,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专业招生原则
运动书、专科专业(本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专家:体育运营与管理)文理结合,遵循省招生部门的备案原则,在同类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按高考文化分数排序。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合作院校及培养模式
我校与韩国南部大学(NambuUniversity)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合作专业:汽车服务工程4年,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培养模式采用中韩学校教学对接、课程相通、学分互认、共同完成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通过考试,满足学校毕业要求,发布南昌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文凭,有资格获得学位,颁发学位证书。韩国留学一年,符合南部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同时颁发韩国南部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大学本科)、空乘(专科)专业申请要求
要求五官好,好看,整齐的牙齿,甜美的笑容,标准普通话,音质好,匀称的,短袖和裙子外露部分无明显伤痕,无脊柱侧弯,没有O型腿、没有 X 腿,没有纹身,无体味等。没有色盲、色弱、弱视、斜视。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C表0.7,男生身高要求175cm-185cm,女生身高要求162cm-175cm。
山东我校组织空姐(专科)面试、河北、辽宁、吉林四省,候选人必须通过面试才能申请。
第十八条 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原则上只招收外语为英语的考生,学生入学后,外语专业除外,其他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所有招生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自治市)特殊候选人加分或减分政策,根据考生报送的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考生在参加高考过程中有严重失信或者高考电子档案中有失信记录的,我们学校可能不承认。
第二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甲字[3]第2003号)及有关省(市)《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区)条例,考生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选择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学校有权转读其他合适的专业,如果不服从调整,然后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进行各种招生制度改革,如我校以上录取原则与教育部一致、各省市录取原则存在冲突,给教育部、以各省市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六章新生入学及资格审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拿着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未能按时报名,应该请假。没有请假或逾期请假,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除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审核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撤销。谁发现欺诈,一旦验证,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五条艺术、体育专业新生入学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不符合录取要求,或明显与学校考试水平不符,或经核实存在冒考等作弊行为,取消资格,并报省招生部门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将遵守法律法规、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通过考试,满足学校毕业要求,发布南昌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有资格获得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七章 学费标准、奖学金、贷款和学费退还办法
第二十七条 我校2022学年学费
艺术与科学学士:23500元/生/年(不含飞行技术专业)
文科学士学位:28000元/生/年
飞行技术学士:23900元/生/年
中韩合作本科班:29000元/生/年
艺术与科学:15000元/生/年
艺术专家:17000元/生/学年(含空乘专业)
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收取,中间无额外费用。
第二十八条 国家奖学金设立在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国家学生贷款、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高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上大学,可通过学校开通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放学后,学校将核实家庭经济困难,以不同方式支持。
第二十九条 退学退费办法:如果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退学,我校遵循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退学退学办法》规定,办理取款及退款手续。
第八章 招生咨询、申诉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三十条 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招生行为违反本规定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异议可向学校信访办提出、投诉或举报。
申诉电话(传真):0791-82137788
信访信箱:NIT@坚果.教育.cn
信访平台:网址://jb.坚果.教育.cn/索引.php/信邮
投诉地址:南昌理工学院科技楼332室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83891958、82143608(传真)
项目管理招生中心电话:0791-82050101、82050180(传真)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90888、83809888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坚果.教育.cn
招生信息网网址:网址://zsb.坚果.教育.cn
录取查询网网址:网址://cx.坚果.教育.cn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南昌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NutzSB)
监察部:南昌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听电话:0791-82137828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规定、宪章、规范与上级相关政策不一致,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宪章、规范和执行与上级有关的政策。
第三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为学生报名参加高考,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中介机构或个人冒用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招生活动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我校及各省(市)、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我校招生办和招生办项目管理中心联合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