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懂副业 6 0

2022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细则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4119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关山校区),邮政编码 430074;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鹿巷校区),邮政编码 430074。第三条学校性质:办公室;学校类型:普通高职院校;组织者:湖北省人民政府。现有招生专业34个,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第四条 学校全面实施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落实30个“不”招生工作禁令,坚持“公平、只是、“开放”录取原则,为国家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设置 第七条 学校纳入省教育厅年度招生计划,各省汇编、类别、副专业招生计划,报省招生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通过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枢纽中心.com.cn)及各省官方频道。第四章招生 第九条省(自治区)学校、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根据《省招生办、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落实原则。第十条 学校根据考生意愿和高考成绩在省招生办名单中录取学生。学校不规定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平等对待新生和往届学生。第十一条 分档比例按各省(区)调整、市政府)执行规定的比例,省招生部门要求加分备案的考生,学校认可的。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要求执行、卫生部、执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等相关标准。安排新生入学后体检,复试不合格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按规定入学后,无退档第五章 招生及其他 第十四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件,按规定报名截止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无法按时报到,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逾期请假者,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除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五条 新生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我需要持有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学历阶段毕业证明到入伍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招生办领取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新生保留招生资格申请表》,加盖征兵机关印章后,按时到招生就业办公室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生退伍后2年内,持当年录取通知书和《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学生入学资格保留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录取手续。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在三个月内审核录取资格。审核通过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审核不通过者,取消资格。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录取通知书及学校网站公告为准。第十八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向当地县(市)申请、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原产地申请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提供勤工俭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确保学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枢纽中心.com.cn招生信息网网址:网址://zs.枢纽中心.com.联系电话:(027)87588880,87588821,87588921 传真:(027)87587800 微信公众号: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官方QQ:800866560 第二十条 完成学业的学生,通过考试,学校颁发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文凭。第二十一条 如果本章程与、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相抵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相关招生政策为准。第二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中介机构干预学校招生工作。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是开放的、公平的、只是。监督举报电话:027-87587837。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单独招生和扩大招生办法另行制定。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