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第一章一般的
第1条为确保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进展顺利,规范招生行为,维护高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教[2022]1号),结合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概述、择优录取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验收、新闻媒体、考生和考生家长、各界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学校全名: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国家标准代号:12324。
第六条学校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邮政编码:266555。
第七条学校级别和类型:职业院校)、公立高职院校。
第三章组织
第八学校招生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有效推广。
第九条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是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监督招生全过程,接受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为:13361295202、0532-86105202。
第四回招生专业和课程
第十一条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教育部阳光招聘平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学校招生咨询网等渠道向考生及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
第十二条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领导,根据“学校负责,“省招监”原则,采用远程在线入场方式。
第十三条外语要求:外语不限。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建议不会说英语的候选人谨慎申请。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实施。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
1个.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含自治区),下同)招生部门招生政策及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情况。
2个.在同批次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的考生中,学校按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备案比例阅卷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招生部门确定。
3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实行以“专业(专业)+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专业(professional)+学校”就是1个志愿,招生专业志愿,如果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根据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要求,参与志愿招生征集。
4个.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确定专业。如果第一个专业志愿者的候选人符合专业计划,按专业数量录取,选择其他专业的考生将不被录取;如果第一专业选择的候选人不符合某个专业计划,第二届专业志愿考生被录取,等等等等。首先、当第二名志愿者和其他顺次志愿者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调整由自愿服从调整的候选人进行,未被所有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整的考生,不被录取。
5个.艺术类专业报考原则、招生规则按照《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方案》执行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条例实施。
6个.山东省春季高考招生录取依据高考成绩,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最好录取。
7.严格执行国家高考加(减)分政策法规。
第六章收费、退款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据省发改委消息,学校、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实施。
第十八条学校通行证奖、贷款、帮助、维修、免修及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到校后可按政策申请“绿色通道”、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和其他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确定,根据财政部、省教育厅等5部门贯彻落实《山东省助学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及相关校规。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资质审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各省的招生程序和程序办理、入学资格等将被审查,经查获伪造材料已取得考试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欺诈者和其他欺诈者,坚决按照相关规定退货,并将各类违规弄虚作假的结果上报省招生部门。
第二十条证书颁发
颁发文凭的学校名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以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考生及家长请以学校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因轻信虚假宣传和承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影响,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二条如本章程与各省招生部门相关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各省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宪章受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qtc.教育.cn/
招生咨询网址:网址://万维网.zsc.qtc.教育.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