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工程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
第一章一般的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要求,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顺利录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代码、类型和地址。
学校名称: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13924
学校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应用型本科院校
土地地点:湖南省衡阳市正湘区解放大道430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了由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招生办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准备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入学考试及录取工作。
第五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和招生信息的公开、公平的、只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专业规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招生计划,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专业招生计划,参议院的研究,报上级审查备案,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2022年学校共有本科专业30个、15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详细招生计划详见学校2018年招生计划清单或省考院印制的招生计划画册。
第七条语言要求:学校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八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回录取原则和文凭颁发
第九条学校招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贯彻执行。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只是、民众、择优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选择的候选人,如果第一选择未满,接受非首选候选人。入学时,根据“专业、“志愿”原则,入学率从高到低,无级差。当录取专业不能满足考生意愿时,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退档处理。文史、当理工科总分相同时,按语言、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按成绩先后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对考生身体健康和身体条件的要求,专业录取要求中规定的专业除外,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文凭颁发:符合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发布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文凭;有资格授予学位,相应的学士学位。符合专项训练要求的毕业生,发布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文凭。
第五章费用及其他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生需要支付学费才能入学、住宿费、教科书费和其他费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建校奖、贷款、帮助、勤奋、多渠道配套完善的资助体系。对于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同时,根据学校的政策、规定和程序,勤工俭学、特困补助等扶持措施。学校提倡学生的品德、智慧、身体、美的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各级各类奖项、完成学业的助学金。
第六章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辅导部: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是:湖南省衡阳市正湘区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邮政编码:421009
联系电话:0734-881500113055051011
经过真实的:0731-8815008
电子邮件:hnjtgcxy@163.com
学校主页:万维网.hnjt.教育.cn
第七章按照法律规定
第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全职统一招聘、高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解释。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历次招生工作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受本协会章程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