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商贸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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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商贸学院招生细则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湖北商贸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规范学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图书、高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北商贸学院“,成立于1995年,2015 年 4 月湖北工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重新成立并更名湖北商贸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当局: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国标代码为13247,湖北招生代码C235,外省招生代码以省级文件公布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以主要校领导为组长的学校成立,相关校领导为小组副组长,以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总体领导。

第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并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保持开放、公平的、只是,坚持德、智、体、美等综合考核、概述、首选。

第七条 平行自愿备案的分批次,分数优先录取。实施顺序自愿申报的批次,优先考虑第一选择的候选人。新高考改革省份,除特别注明外,学校将实行省备案办法。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认可各省高考成绩和高考成绩。如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他特殊要求,在贯彻落实各省(市、区)相关招生政策前提下,实行专业成就优先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阅卷比例以学生所在省(自治区)为准、直辖市)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第十条 我校不设学校志愿等级和专业志愿等级,所有专业都没有男女比例。入学时,过去的学生和新生、男孩和女孩受到平等对待。

第十一条 除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以外,仅限于英语语言考生,对于所有其他专业,对候选人的外语没有限制。学校安排英语为第一外语教学,学生可申请学习其他语言进行学分置换。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省招生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三条 考生健康条件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四章 新生招生及费用

第十四条 新生应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假申请必须在报到时间之前完成。逾期两周仍未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取消资格。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入学资格考试不合格的新生,所有录取将被取消。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停学或退学。

第十七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根据学校官网公布的结果执行。

第五章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 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通过考试,发布湖北商贸学院普通书、文凭;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取决于湖北商贸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奖学金办法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励、助学金和各种学生援助措施。

(一)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学生起源信用助学贷款。

(二)学校奖学金。

(3) 助学措施: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四)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始终办理入学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武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街634号

咸宁校区: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和盛路508号

(本科生、艺术类学生在武汉校区学习,其他类型学生在咸宁校区学习。)

电话:027-82666063 87786825 87786820

网址:网址://万维网.血红蛋白.教育.cn咨询QQ:4628135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