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通知》对闲置土地规定了什么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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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规定,各级政府应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

标签: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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