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1月30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节约 用水管理规定》。1988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设部令第1号发布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 定》,此规定1989年1月1日起施行。鉴于我国城 市水资源日益紧缺,而城市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浪 费严重,节约用水就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工作。此 项法规的颁布执行,对缓解城市供水紧张,加强城市 节水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水资源,以利国民经济与 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定共24条。规定明确 “城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业用水重复 率低于40%(不包括热电厂用水)的城市,新建供水 工程时,未经上一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不得新增工业用水量。”“超计划用水必须缴纳超计 划用水加价水费”等内容。
标签: 节约用水的内容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