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本分红理财被银行偷梁换柱变成了赢家投资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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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一月六日我去北京市工商银行十里河分行存款,因为原存折密码忘记,无法当天取出与现金一起存5年定期,银行员工就鼓动我买保险,并且推荐了一款,但是,阅读一些相应的条款后,觉得不适合我的情况,于是拒绝了。

  因为4年前购买过一个工行的理财产品,红双喜,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率,经过与多个银行理财产品的对比,在仔细询问了工行的工作人员后,决定购买了一家公司的保本分红型理财产品,类似于我们4年前购买的红双喜,那家理财产品当年的涨幅是7%左右。

  我在银行的vip窗口亲自填写了投保单,和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就回家等银行的通知了。

  2月份,我爱人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问是不是购买了一份保险,我爱人说不知道,因为都是我办理的,保险公司也没有任何该产品的说明,更没有提到该产品的类型和相关的风险。

  3月份我们接到银行的电话通知,我于3月下旬去十里河分行领取保单。我把顾客留存联交给银行的大堂客户经理林小姐,林经理说必须要投保人亲自签字确认才可以。存折上的名字是我爱人的,他才是投保人,必须有他的签字。于是我打电话叫我爱人来十里河分行,林经理拿出了这个保险公司的保单(赢家理财投资连结),当时我们就发现错了,不是我当初购买的那个保险公司的产品。坚决要求退保。林经理作为工行的大厅客户经理确认是银行弄错了,但是很明确的告诉我们,这个保险不能退,我们问她为什么,林经理说是保险公司的规定,钱已经划走了,没法退保。并且围上来4、5个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该产品有多好,收益有多高,说比我们当初填写的那个保单的产品要好很多,并且说,我们购买的那个产品的手续费是8%而泰康的产品初始费是3%,还说他们很多员工都购买了该产品,夸大该产品的收益,但是丝毫没提该产品的风险和盈亏自负。

  在林经理和银行员工的误导和诱导下,我爱人无奈的在他们拿来的一堆资料上签了字。这些材料都是什么,我们根本就不知道。

  没有人为我们讲解,甚至连日期都是空白的。

  直到今年11月初,我查询保险公司的网站,才发现这个保险是高风险,自负盈亏的基金类产品,与我们当初购买的那个产品完全不同。

  于是,我爱人在11月7日去银行,大堂经理林小姐接待了他,并且自己主动向银行领导反应此事,跟保险公司联系,承诺一定会给我们解决此事。并且从正式保单上撕下一页东西,并且复印了身份证拿走。并且说,这是这个产品跌了,如果涨了,你们肯定就不来了。可见,客户经理林小姐自己完全明白这个原始的投保单,根本就不是我填写的。更没有我们的签字确认。

  保险,顾名思义,要对投保人有一定的保障,但是,这个保险呢?首先要收取初始费用,每次转帐户,还要收取一定的费用,顾客的人身保障在哪里?人寿保险公司,谁给你的权利经营财险了?

  在保险公司电话核实的时候我爱人也说不知道买的什么保险,为什么在投保人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保单竟然生效划款进行投资了呢?我们明明没有买这个保险,谁给的工商银行权利替我们储户购买保险?谁给的工商银行权利私自划走我们帐户的存款?这是赤裸裸的强盗行为,把国家金融法规置于何地?这是在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挑战国家法律的尊严!

  在正式保单上,产品介绍和要求客户签名的地方,在泰康保险公司经办人、泰康保险公司复核员,日期等处,都是空白,没有任何人的签字。

  据十里河支行大堂客户经理林小姐说,1月10日保单生效日就划账投资了。

  我们查询1月10日的投资连结净值是1.37,到现在2008.11.24日已经跌到了0.8910,损失是非常明显的。

  保险公司为什么在投保人没有购买该产品 ,没有投保人签字,原始投保单既不是投保人本人签字也没有被保险人签字确认,电话回访的时候投保人声明不清楚,没确认购买该产品的情况下勾结十里河工商银行私自划走银行储户的资金进行投资?

  保险公司的违规、违反相关保险法律法规是很明显的事实!

  多次找工商银行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大堂经理林经理一问三不知,银行的刘行长,坚持说自己的流程没有问题,自己的员工更不会有问题,因为这是银行规定不允许的。还说他们只是代理产品。别的不管,让我们找保险公司,说责任都在保险公司,但是,如果没有这张伪造的投保单,没有他们工行人员的违法伪造,我们能跟这家保险公司发生这些纠纷吗?我们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跑银行吗?

   网上查询“银保合作”的关键字,可以找到不少金融保险方面的专家鼓吹“银保合作”的好处,为保险公司和银行出谋划策,用心全盯上了全体国民庞大的储蓄存款,居心叵测,想方设法让“存款变保单”,成为了利益集团的代言人。趋势附利,面对法律视而不见,“打左灯,向右转”,视银行法和保险法为废纸,避而不谈,超越法律的约束,玩弄国际接轨,愚弄民众,猫鼠一家,侵犯消费者权益而谋利,而得利的却是那些权贵人物、“专家学者”。银行与保险公司高管上百万的年薪从那里来?高薪之下,而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现状却搞得天怒人怨,法制在那里,而法治又在那里,还要不要依法经营?

    银行和保险的信誉不容亵渎,不能让那么一小撮违法乱纪分子破坏了我国银行和保险业的信誉!现在已经到了该清除腐败分子、清除不依法营,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集团的时候了

  相信他们最终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希望能够得到更多朋友的帮助

  邮箱:zhuicha@126.com

标签: 投资理财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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