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社保、免费送会员、网恋交友网络诈骗“套路”多 法官送上防骗三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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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  代缴社保、免费送会员、网恋交友网络诈骗“套路”多 法官送上防骗三招

  如今互联网凭借其便利性和方便性,已经深入了每个人的生活。不管是电子支付还是日常社交,互联网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这样的便利,也给一些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他们借助互联网的隐蔽性,从事网络诈骗活动。近6年来,在成都武侯法院审理的195件诈骗案件中,就有不少是涉及网络的诈骗案件。因此,法官也总结了三招,教你远离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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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局一

  租房、代缴社保 网络发布虚假信息

  黄某、郭某租住了一套房间,但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自住,这是他们诈骗的第一步。

  随后,他们伪造了房主的身份信息和房产证后,在网上发布了虚构的房屋出租信息。两人向前来租房的被害人谎称自己是房主,向被害人出示了虚假的房产证和身份证明,与3名租房者先后签订了租房合同,骗得租金共计人民币11700元。

  武侯法院判决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除了在网上发布虚假租赁信息骗钱,这两年代缴社保帮忙解决购房资格问题的诈骗也不少。

  刘某就是其中之一,他在微信朋友圈发广告称可以代缴社保,办理成都购房资格。被害人何某某信以为真,给刘某转款6.3万元。刘某被挡获后,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武侯法院判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支招/擦亮你的眼

  不法分子在网络上发布虚假的租房、招聘、留学认证等虚假信息,编造收取租金、聘用办证费、留学认证费用等虚假名目,向被害人骗取金钱。另外一些不法分子,在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谎称可以代缴社保,借机诈骗钱财。还有一种情况是,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发送虚假的“刷单”兼职信息,以各种理由为由让被害人转款。

  这类诈骗行为借助了网络的隐蔽性,对被害人实施诈骗行为。武侯法院提醒广大网民,甄别网络上、朋友圈的信息,不要轻信他人的话,不要因为急于找工作、租房、兼职而造成金钱损失。

  骗局二

  免费陷阱骗走网络账号 向亲友借钱

  网络账号是重要的个人所有物,特别是微信、支付宝等账号,往往绑定了银行卡。在武侯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某些不法分子利用某些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微信账号,从事诈骗活动。

  王某通过网络社交软件寻找不特定网友,以赠送免费视频会员为由,骗取被害人微信号、微信登录密码、微信支付密码等信息,通过登录被害人微信转走被害人微信及微信绑定银行卡内的资金,并利用登录被害人微信的机会,冒充被害人向其微信好友借款,并采用欺骗的手段使被害人向自己提供的微信、支付宝收款码转款。

  2020年以来,王某通过这种方法,骗取孙某、杨某、刘某等人1万余元。武侯法院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千元。

  法官支招/看好你的号

  武侯法院提醒广大网友,不要轻易出借各类账号,也不要账号、密码、验证码交与他人使用,谨防财产损失。

  骗局三

  以谈恋爱为名 获取信任骗走钱财

  在武侯法院审理的网络诈骗案件中,涉及到网络恋爱诈骗的案件占了很大的比例。不法分子假借谈恋爱的名义,与被害人建立恋爱关系,在恋爱关系中编造借口向被害人借钱,被害人伤财又伤心。同时,这类案件的被害人男女都有。

  2018年,汪某加入陈某(在逃)设立的诈骗团伙,虚构身份,通过社交软件添加多名被害人为网络好友,以交友、婚恋为由与被害人建立信任关系后,又称自己能带领被害人赚钱,诱骗被害人下载、使用“香蕉计划”“芒果计划”等手机APP、网络平台并进行充值。

  被害人充值后,陈某利用后台数据将被害人的充值金额全部亏空。在此期间,汪某诈骗被害人金某人民币5万元,收到提成2万余元,在审理期间汪某全部退缴违法所得。武侯法院判决汪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法官支招/守住你的心

  武侯法院提醒广大网友,网恋有风险,一定要提高警惕。在爱情中多个心眼,恋爱的另一方推荐的任何软件、理财产品,谨慎相信。如果已经有了金钱损失,要及时止损,带上包括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在内的证据材料,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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